一名博主为博眼球,竟将病重卧床的老人当作直播道具,强行喂食刺激性食物,老人痛苦的表情与博主夸张的笑脸形成刺眼对比,视频一出,全网震怒,“畜生”、“毫无底线”的谴责声浪瞬间淹没了评论区,这并非孤例,从摆拍“救助”贫困家庭,到编排“家庭矛盾”剧本消费亲情,一种以啃噬他人尊严与苦难为食,特别是将弱势亲人工具化的“流量啃老”行为,正毒害着我们的网络空间,全网愤怒的背后,是公众良知对底线失守的集体抗议——这种行为,必须严惩!

“流量啃老”等无底线摆拍,首先是对个体尊严最粗暴的践踏,视频中的老人,抑或是被卷入剧本的孩子、残障者,他们不是“演员”,而是有血有肉、应被尊重的人,将其病痛、窘迫、隐私乃至意识不清的状态,强行置于亿万目光的审视与娱乐之下,无异于一种数字时代的公开凌辱,这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尤其是无完全行为能力者的合法权益,将人之为人的基本尊严贬损为换取点击的数字,当亲情伦理被明码标价,当人类苦难成为背景道具,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片刻的温情,更是社会赖以存续的共情基础。
这类行为严重污染网络生态,扭曲价值认知,它们为了“短平快”的流量,刻意制造冲突、贩卖焦虑、渲染虚假,制造出一片充斥着谎言与表演的“楚门世界”,尤其对辨识力尚弱的青少年而言,长期浸泡于此,容易模糊现实与表演的边界,误以为亲情可以演绎、苦难可以戏仿、成功可以靠践踏他人获取,这不仅仅是在传播虚假信息,更是在蛀空社会信任的基石,助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扭曲价值观,其危害深远而隐蔽。
更深层看,“流量啃老”的屡禁不止,暴露出平台监管与法律惩戒的“双重乏力”,尽管平台多有内容规范,但面对海量视频,审核常力有不逮,或出于流量默许纵容,事后下架、封号的处理,相较于其获得的巨大流量收益,往往威慑不足,而从法律层面看,对此类行为虽可援引《民法典》关于肖像权、名誉权、一般人格权的规定,或《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的相关条款,但常面临取证难、认定标准不一、处罚力度与危害程度不匹配等问题,违法成本偏低,是投机者敢于铤而走险的关键。
平息全网愤怒,不能止于情绪宣泄,必须祭出系统性的严惩与根治之策:
第一,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事前提高审核标准,建立针对“利用弱势群体摆拍”的敏感模型;事中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快速响应机制;事后严格惩戒,对违规账号采取永久封禁、追缴收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定期公示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第二,法律必须亮出“牙齿”,提高违法成本,应加快司法解释进程,明确此类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与量刑标准,考虑在《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增设针对“恶意消费弱势群体谋利”的条款,实施高额罚款,乃至追究刑责,让法律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第三,汇聚社会合力,共筑文明防线,我们每一位用户,都是网络环境的守护者,对无底线内容,不点击、不点赞、不转发,积极举报,便是抵制,媒体应加强曝光与舆论监督,专家学者需持续进行伦理倡导,唯有形成“平台尽责、法律严管、用户自觉、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才能彻底铲除“流量啃老”的生存土壤。
全网愤怒,是良知的警钟,也是行动的号角,我们捍卫的,不仅是某位老人或某个家庭的尊严,更是我们共同栖息的网络家园的清澈与温暖,对“流量啃老”坚决说“不”,予以严惩,是我们对人性底线不可退让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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