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虚假疫情信息“防火墙”
当疫情警报拉响,信息与病毒一同加速传播,一条“某地封城”的谣言,可能引发超市抢购;一则“特效药偏方”的虚假信息,或许耽误患者救治,在全民抗疫的战场上,虚假疫情信息如同“信息病毒”,侵蚀社会信任,干扰防控大局,其危害不容小觑,依法打击虚假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课题。

虚假疫情信息的滋生与蔓延,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信息不对称是土壤,公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权威信息的需求若得不到及时满足,便会转向其他渠道,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与裂变性是催化剂,使得谣言“插上翅膀”,部分主体为博取关注、谋取利益而故意造谣,则是直接的毒源,其危害链条清晰:从引发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到挤占医疗资源、破坏防控部署,甚至损害政府公信力、撕裂社会共识,代价极为沉重。
面对挑战,法治是根本的应对之策,我国已构建起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打击虚假疫情信息提供坚实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的虚假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行为设定了拘留、罚款等处罚。《刑法》更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入罪,在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就包括制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这些法律利剑,明确了行为的红线与法律的后果。
仅靠事后打击犹如扬汤止沸,建立常态、高效、协同的辟谣机制,方能釜底抽薪,一个健全的辟谣机制应是多管齐下的系统工程:
权威发布需跑在谣言前面,政府部门、疾控机构、权威媒体必须建立疫情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利用新闻发布会、官方平台、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疫情数据、政策解读、科学知识,压缩谣言生存空间。
监测溯源要形成合力,网信、公安、卫健等部门应加强协同,利用技术手段对社交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全天候监测,精准识别谣言热点,快速追溯信源,各网络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用户协议,利用人工审核与算法识别,及时拦截、过滤明显失实信息。
多元共治是关键支撑,媒体、科研机构、专业人士应积极发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防疫知识,解疑释惑,鼓励和规范专业事实核查机构、有影响力的网络“大V”参与辟谣,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辟谣网络,平台可设立便捷的谣言举报入口,发动亿万网民成为“清朗空间”的监督员。
法治与教育需双轮驱动,在依法查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的同时,必须加强全民法治教育与媒介素养教育,通过以案说法,让公众清晰认识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通过科普宣传,提升公众信息鉴别能力,培育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理性公民文化。
抗击疫情,既是一场医学战,也是一场信息战,依法打击虚假疫情信息,是维护法治权威、保障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健全辟谣机制,是提升治理效能、凝聚社会共识的智慧之举,唯有让法治的刚性约束与机制的柔性疏导相结合,让政府的权威声音与社会的协同共治相呼应,才能彻底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筑牢全民抗疫的“信息防线”,最终赢得这场艰苦战役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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