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全面提升青少年新媒体普法效能,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塑造法治广州出少年的形象,广州市教育局拟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嗨!说法”广州市首届青少年学生普法短视频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嗨!说法”
二、活动时间
(一)文案征集时间:7月-8月15日
(二)视频征集时间:8月16日-9月30日
(三)作品展播时间:10月-11月
(四)作品评选时间:11月初
(五)颁奖时间:12月宪法宣传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广州风行乳业
承办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四、活动内容
(一)参与人员
广州市区域内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可参加比赛。拍摄对象必须以学生为主,可以是学生、学生和老师、学生和家庭成员以及前述人员的不同组合。
(二)内容要求
1.作品主题。本次大赛拍摄作品主题共四类:我与宪法;我与民法典;我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与疫情防控。作品应当围绕有关法律知识点,内容积极健康,突出普法创意。鼓励通过各类才艺、方言、小品、短剧、动画等各种方式展现主题。
2.拍摄要求。以竖屏为主,手机拍摄、专业摄像机拍摄均可。要求画面清晰,需配字幕,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时长1分钟内。
3.版权要求。作品需为原创,不可剽窃或盗用他人素材。如涉及因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权利引起的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被证实抄袭、侵权的,大赛主办方将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并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三)评选方式及评选标准
1.评选方式。奖项由来自教育界、法律界、传媒界专家组成评审团,按照作品评选标准对投稿作品进行审核评比。
2.评选标准。(1)参赛作品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2)紧扣普法主题,健康积极、富有感染力和传播力,有驱动点赞、评论、转发等新媒体传播特性。(3)立意鲜明,形式创新,剧本、摄像、编辑制作等方面具有新颖的角度和手法。(4)人物表演生动自然、真情实感,语言流畅。(5)制作画面清晰流畅,有字幕、配乐等。
(四)奖项设置及奖品设置
最佳作品: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最具表现力奖9位;最佳组织奖30个。
所有获奖者可免费参加风行乳业科普游。最佳作品一等奖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奖品;二等奖可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三等奖可获得价值300元的奖品。最具表现力奖可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
(五)报名方式
请于8月15日前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并发送至邮箱:fans@gztv.com,报名联系人:吴祥年 15827843588。报名表格命名为:区+学校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
五、比赛流程
(一)文案征集:7月-8月15日,各单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交报名表及文案。
(二)视频征集:8月16日-9月30日,专家组对文案进行审核后通知拍摄,提交普法短视频。
(三)展播阶段:10月-11月。在“广州普法”抖音号、快手号、b站、腾讯视频、微视、微信公众号;“广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花城+、花城FM、法拉理、风行乳业线上平台等全媒体矩阵平台展播。
(四)评选阶段:11月初,由专家评选组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遴选。
(五)决赛阶段: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室举办颁奖礼。
六、版权声明和权限使用说明
视频版权归主承办方所有,主承办方有权在公益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视频及相关资料将用于与大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有关活动;
(二)视频及相关资料将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合作媒体等本项目的展示平台进行展播;
(三)主承办单位有权推荐视频和照片参加中央、省、市等相关比赛或评选,署名、荣誉和创作奖金归创作者所有;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用于公共媒体展映、公共宣传、合集收藏等非营利性活动;
(四)协办方有宣传推广的权利,但不能用作商业用途;
(五)其他合理使用情形。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普法短视频大赛,指派专人负责,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市教育局将定期统计并通报参赛情况。
(二)创新形式,以赛促学。普法短视频大赛是推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阐释法律见解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利用普法短视频大赛引导学生大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附件: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周诗根、文静,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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