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三伏天,全国多地开启“烧烤模式”,气象台的高温预警一个接一个,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除了想着怎么防暑降温,还有一件事值得关注——今年的高温补贴,你领了吗?
高温补贴不是“福利”,是法定权益

很多人以为高温补贴是单位“发善心”给的福利,可发可不发,这种理解是错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也就是说,高温补贴是写在法规里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发、少发、用实物替代,都是违规行为。
发放标准各地不同,看看你所在地区是多少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南方高温持续时间长、强度大的地区,标准会相对高一些;北方地区则相对低一些,发放时间也大多集中在6月至9月,部分地区会延长到10月。
以下列举部分省市2025年执行的标准(以各地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 广东: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共5个月,这是目前全国发放时间最长、总额最高的地区之一,全年合计1500元。
- 江苏: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 上海: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 浙江: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 北京: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 河南: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按实际高温天数计算。
- 四川:每人每天不低于12元至18元,各地市有所不同。
- 重庆:一般高温天气(35℃—37℃)每人每天不低于12元,中度高温天气(37℃—40℃)不低于15元,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不低于20元。
从上述标准可以看出,按月发放的地区,一般在每月两三百元左右;按天计算的地区,则在每天十到二十元之间,如果你的工作环境符合发放条件,可以对照自己所在省市的标准,算一算这个夏天应该拿到多少。
哪些人可以领?这三点要看清
不是“天热了”就能领高温补贴,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需要看以下三点:
第一,看工作环境。 你是室外露天作业,还是室内工作?如果是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交警辅警等需要在烈日下工作的岗位,基本都符合条件,室内工作的,则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是否能够有效降低到33℃以下,比如一些没有空调的车间、厨房、锅炉房等,如果实测温度超标,同样可以领取。
第二,看温度记录。 法规中说的35℃和33℃,指的是气象部门发布的实况气温或用人单位实测的作业环境温度,不是“感觉热”就算,需要有据可查。
第三,看劳动关系。 高温补贴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同样享有这项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由于没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一般不适用此项规定。
用人单位不发怎么办?
现实中,高温补贴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能不发就不发,或者用绿豆汤、西瓜、饮料等实物来“抵充”,这里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实物不能替代现金。 法律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发几瓶矿泉水、几斤绿豆,不能算履行了义务。
第二,不发属于拖欠工资。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发,并可能主张赔偿金。
写在最后
对很多户外劳动者来说,每个月两三百块钱的高温补贴,数额并不算大,但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钱本身——它是对劳动者在极端天气下坚守岗位的一种制度性认可和尊重。
如果你符合条件,请理直气壮地去了解、去询问、去主张,如果你的单位已经按规定发放,也请给那些在烈日下奔走的人多一份理解,一个社会的温度,不仅体现在气象站的百叶箱里,更体现在它对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态度中。
对照你所在地区的标准,算一算,这个夏天,你应该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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