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天际线越来越高,但悬在市民头顶的安全感,却时常被一只从天而降的烟头、一个喝完的饮料瓶、甚至一台用旧的电视机击得粉碎,高空抛物,这个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的顽疾,尽管舆论年年声讨、法律白纸黑字,却依旧屡禁不止,在一些小区,保洁员清晨扫出的不只是落叶,还有昨夜坠落的垃圾;在一些街道,行人抬头望一眼高楼,心里泛起的不是仰望,而是提防。

法律的獠牙已经亮出,但抛物者却总以为自己是那个“找不到的人”,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高空抛物不再只是道德问题、民事纠纷,而是一项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的违法行为,法律的红线已经画到了空中,可仍有人心存侥幸,把阳台当垃圾桶,把窗户当泄愤口。
有人问:为什么法律严了,手还是痒的?因为违法成本在部分人心里仍然是“零”,他们算的账是:扔下去砸不死人,没人看见,查不到我,可他们没算到,如今的科技早已让“甩手就走”变成“伸手必被捉”,越来越多的小区装上了朝天摄像头,智能高空抛物监测系统可以精准回溯抛物轨迹,锁定楼层甚至具体窗口,去年,某地一男子从18楼扔下一袋餐厨垃圾,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不到两小时,民警敲开了他的门——监控画面清晰地记录下他探出窗外的半个身子,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案例正在向全社会传递一个信号:高空抛物,查得到,逃不掉,罚得起。
但“查得到”的前提,是有人查、认真查,现实中,不少高空抛物事件仍停留在“贴张告示、群里骂两句”的层面,有受害者无奈地说:“报了警,警察说没伤人、没证据,不了了之。”这恰恰是“屡禁不止”的深层病灶:违法行为的追责链条,在“没人管”这一环上时常断裂,法律条文写得再严厉,如果不能被及时、公正、普遍地执行,就会变成墙上的老虎——看着吓人,咬不了人。
依法追责,必须让每一只“看不见的手”都变得可见,物业不能只当“收到,已转告”的复读机,而应真正承担起安全防范责任,安装监控、加强巡查、固定证据,公安机关要改变“没死伤就不立案”的旧思维,对每一起可查的高空抛物案件,都应当启动调查程序,查清事实,该行政处罚的处罚,该刑事立案的立案,绝不和稀泥,司法上更有明确的案例指引:哪怕没有砸中人,只要情节严重——比如抛掷菜刀、砖头、灭火器等危险物品,从高层反复抛物——照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还要追问一句:高空抛物,抛的到底是什么?是垃圾,是怒气,更是一种“我不在乎你死活”的城市冷漠,在一个文明社会里,每个人头顶的天空都应当是安全的,一个烟头从20楼落下,能在一瞬间点燃阳台上的被褥;一个鸡蛋从25楼落下,足以将楼下行人的头骨砸裂,这不是概率游戏,而是一场随时可能发生的谋杀未遂,每一个抛物的瞬间,都是一次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依法追责不能只是“事后惩罚”,更要形成“事中拦截”“事前威慑”的闭环,对于那些在高空抛物上“屡教不改”的小区,可以探索将高频抛物楼栋纳入重点监控区域,建立“黑名单”机制,甚至引入信用惩戒,对于因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多次抛物的家庭,监护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不能以“孩子小不懂事”来搪塞过关,法律不仅要让抛物者疼,还要让纵容者、沉默者、不作为者都感受到责任的分量。
城市的高度,丈量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的进程;而城市上空的安全,衡量的则是这个社会的文明底线,我们不能一边住在云端,一边生活在恐惧里;不能让每一栋高楼都变成一柄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空不是法外之地,每一只从窗口伸出的手,都应当被一根叫作“法律责任”的无形之绳牢牢拴住。
让每一颗坠落的“炸弹”都找到它的主人,让每一个仰头走路的市民,都能安心地看一次云,这,才是城市该有的样子。
版权声明
本文系作者授权念乡人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