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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价药真正亲民,还需多管齐下

2026.08.23 | 念乡人 | 10次围观

保障平价药品供应,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良心工程。

让平价药真正亲民,还需多管齐下

“大病一场,小康泡汤”,这句流传甚广的俗语,道尽了普通人对高额医疗费用的忧虑,而在医疗总账单中,药品费用占据了不小的份额,国家医保谈判、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虽已让部分“天价药”降价,但要让平价药真正惠及每一位普通百姓,仍有诸多痛点亟待破解。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许多经典、廉价的药品,正在悄然消失,几块钱一百片的“甲巯咪唑”、老牌的“硝酸甘油”舌下片,曾是许多甲亢、心绞痛患者的“救命药”,却频频遭遇停产、断供,究其原因,无非是企业利润太低,缺乏生产动力,另一边,一些本可“药到病除”的低价药,在被换了个“马甲”、加了些无关紧要的辅料后,价格便扶摇直上,成为包装精美、广告铺天盖地的“高价新药”。

这一“消失”与“变身”的背后,是市场机制在药品领域的部分失灵,药品,尤其是救命药,不同于普通商品,患者几乎没有“不买”的选择权,完全放任市场逐利,必然导致企业倾向于生产利润丰厚的高价药,而冷落那些虽廉价但疗效确切的经典药,尽管医保目录越来越厚,报销比例越来越高,但部分患者的实际购药负担却并未如期减轻,甚至因为低价药难觅而被动“消费升级”。

破解这一困境,既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精准发力,也需要市场的制度设计更显温度。

其一,要让“尊重低价”成为药品供应体系的底色。 对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的经典老药,应建立国家层面的“保障清单”和价格保护机制,可借鉴国际经验,对这部分药品实施最低限价或定点生产、统一定价,确保企业有合理利润,愿意持续生产,应严厉打击“改头换面”式涨价,对通过改变剂型、包装等绕过价格监管的行为,给予更严格的审批与审查。

其二,要疏通药品流通的“毛细血管”。 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渠道,但“以药补医”的惯性思维仍可能在局部作祟,即便药价降了,如果医院没有采购或医生不愿意开的动力,患者依然无法获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应进一步鼓励医院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并将使用比例纳入考核,应大力规范和发展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配备,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到常用平价药,不必涌向大医院“抢药”。

其三,要激活药品市场的“鲶鱼效应”。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经证明,明确用量、充分竞争确实能斩断不合理的价格空间,未来集采可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并向地方品种延伸,更重要的是,应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让真正有技术、有质量、愿意薄利多销的企业能够脱颖而出,通过充分竞争将虚高药价打下来。

其四,要培育患者合理用药的意识。 医生的处方行为和患者的就医观念,共同塑造着用药习惯,应加强临床用药指南的刚性约束,让医生回归“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本源,不盲目追求新药贵药,通过更广泛的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解并信任那些通过了一致性评价、价格却实惠得多的仿制药,破除“贵即有效”的惯性迷思。

保障平价药品供应,减轻普通百姓用药压力,这不仅仅是算术题,更是价值观的体现,它考验着一个社会是否愿意用精密的制度设计,来守护那些最基础、最细微处的公平,让生病的人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这本就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在这条路上,我们仍需多管齐下,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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