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在电商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电商经营者挖空心思渴望迅速“涨粉”,期待流量变现。同时,也让不法分子发现了可乘之机。今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汝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以“涨粉、推流”为噱头大肆行骗的诈骗案件。被告人付某等八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被告人付某伙同于盛某、刘某、陈某、柯某等人成立两家空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招聘8名员工进行公司运营等工作,打着客户轻松盈利的幌子在抖音平台投放广告广泛进行宣传,被害人被诱骗后添加公司销售员工微信,公司销售员工经过培训使用公司提供的专业话术诈骗被害人,隐瞒公司没有代运营能力,采取冒充抖音官方向被害人推送“抖音商扶计划”,声称能帮助精准涨粉3万以上,每条作品达到5万流量曝光,直播间人气3000以上,赠送5万抖音流量券。
同时发送虚假成功案例,对被害人抖音账号权重进行修改,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销公司代运营服务套餐(860元至960元不等),骗取被害人钱财。经鉴定:两家公司涉及诈骗资金共计200多万元。八被告人在公司担任销售员职务,涉案诈骗资金为5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等八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八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汝南法院予以支持。八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伙人的主要罪行,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汝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八被告人一年六个月到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提醒:在抖音、快手等APP大火的同时,广大用户被骗的风险也在剧增。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使用正确的运营工具方法,切勿轻信所谓的非官方快速“涨粉”等宣传,急功近利只会利令智昏,最终上当受骗。即便有更加熟悉短视频平台运营且符合法律法规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也应保持谨慎态度,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最终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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