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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新媒体形象标识交给你了

2025.02.20 | 念乡人 | 10次围观
各位创意达人、灵魂画手、脑洞星人注意啦!我们正在寻找爱好奇思妙想的你,为塑造新疆交警新媒体平台的崭新形象,打造一份触动人心、引领潮流的创意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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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交警与小朋友合影。(资料图)

  2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携手石榴云客户端,通过线下邀约、线上征集、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的宣传模式,共同发起新疆交警新媒体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

  新疆交警新媒体平台作为连接警民、服务群众的重要媒介,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快手及今日头条等众多热门新媒体渠道,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达政策法规、展现交警风采,警示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瞩目与信赖,目前累计粉丝213万。

  一、设计内容要求

  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创意作品,鼓励创作者提供多样化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表达,包括但不限于字形设计、图案融合、文化符号等方式。活动将设立专业评委团队,包括交警代表、媒体代表、高校代表等,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主题鲜明:凸显交警特征,结合新疆地域和文化特色,寓意明确。

  应用性强:构思巧妙,色彩鲜明,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用于多种载体和场合。

  创意独特:鼓励创新思维,避免雷同,展现独特魅力,确保原创性。形象标识设计图案应简洁易识,辨识度高,富有创意和深刻寓意,表现形式具有较高美感、动感和时代感。

  作品形式:提供JPG、PNG、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设计理念说明,包括名称标准字、标准色,图形标志,以及图形标志和标准字的标准组合等;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限于800字内。

  合法合规: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投稿方式

  请将设计作品及设计理念、色彩搭配说明等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jjjzds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新疆交警新媒体平台形象设计”,并附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美欣

  联系电话:15160976103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

  初审公布入围日期:2025年3月12日

  终审公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四、评选与奖励

  专业评审团队将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3000元现金奖励(含税)及证书;二等奖2名:各1000元现金奖励(含税)及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获奖作品。未入围作品可自行处理,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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